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5

85.但是,那些基于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属天的奥秘 #908

908.“所有肉体中

908.“所有肉体中凡与你在一起的野兽”表示在该教会成员里面活过来的一切。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野兽”论及挪亚,就是现已重生的该教会成员,显然也论及接下来的事物,即“飞鸟、牲畜和爬行物”,因为经上说“所有肉体中凡与你在一起的野兽,就是飞鸟、牲畜和一切爬在地上的爬行物”。在原文,严格来说,用于“野兽”的这个词表示生命或活物;但在圣言中,它既用来表示活物,也用来表示某种意义上并非活着的事物,或野兽。因此,人若不知道圣言的内义,有时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这个词具有双重含义的原因在于,上古教会成员在主面前谦卑地承认自己不是活的,甚至不如牲畜,不过是野兽,因为他知道,人就自己或自我而言,就是这样。所以,这同一个词既表示活物,也表示野兽。
它表示活物,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诗篇:
你的野兽将住在其中(即神的产业中)。神啊,你必以你的良善使困苦人强健。(诗篇68:10)
此处由于他将住在神的产业中,所以“野兽”只表示重生之人,因而如此处的情形,表示这人里面的活物。又:
森林中的一切野兽都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的一切飞鸟,我都知道;我田野的野兽与我同在。(诗篇50:10-11)
此处“我田野的野兽与我同在”,也就是与神同在,表示重生之人,因而表示他里面的活物。以西结书:
空中所有的飞鸟都在它的枝子上搭窝,田野所有的野兽都在它的枝条下生产。(以西结书31:6)
这段经文论及属灵教会的形成,或将该教会描述为一株植物,所以这个词语表示该教会成员里面的活物。何西阿书:
当那日,我必与田野的野兽和空中的飞鸟立约。(何西阿书2:18)
这论及那些将要重生的人,约是与他们立的。事实上,“野兽”完全表示“活物”,甚至就连以西结所看到的基路伯或天使也被称为“四个野兽或活物”(以西结书1:5, 13-15, 19; 10:15)。
在圣言中,“野兽”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非活物,或凶猛的野兽,这一点从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仅引用以下经文来证实这一点。诗篇:
不要将你斑鸠的灵魂交给野兽。(诗篇74:19)
西番雅书:
这城何竟荒凉,成为野兽躺卧之地。(西番雅书2:15)
以西结书:
他们必不再作列族的掠物,地上的野兽也不再吞吃他们。(以西结书34:28)
又:
空中的一切飞鸟都要宿在它的废墟上;田野的一切野兽都要卧在它的枝条下。(以西结书31:13)
何西阿书:
在那里,我必像狮子吞灭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西结书:
我已将你给地上野兽、空中飞鸟作食物。(以西结书29:5)
这种用法经常出现。此外,犹太人因只停留于字义,将“野兽”理解为一头野兽,将“飞鸟”理解为一只飞鸟,故不想知道圣言的内层事物,更不愿承认它们,从而接受教导。事实上,他们自己就是如此残忍、如此野蛮的动物,以致他们不喜欢埋葬在战场上杀死的敌人,而是喜欢将他们暴尸荒野,任飞禽、野兽吞食。这些事也表明野兽人是什么样。

属天的奥秘 #1813

1813.“祂就以此

1813.“祂就以此算他为义”表示主在这一刻第一次成为公义。这也可从内义上的思路清楚可知,就内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唯独主为全人类而成为公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唯独祂出于神性之爱,也就是出于对全人类的爱而争战,人类的拯救就是祂在争战中唯一所寻求和渴望的。就其人性或人身本质而言,主并非生来就是公义,而是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并且以祂自己的能力如此行而变成公义的。每次祂争战并得胜,这就算祂为义,也就是添加到祂正在成为的公义上,作为它的每次增长,直到祂最终成为纯粹的公义。
一个从人父而生,或从人父的种而生的人当为自己而争战时,不会出于其它任何爱,只会出于爱自己和爱世界,因而不会出于天堂之爱,而是出于地狱之爱争战,因为这就是他从父亲那里获得的自我,以及他通过自己的行为获得的自我之性质。因此,人若以为他凭自己与魔鬼争战,就大错特错了。同样,一个想凭自己的能力使自己成为公义,也就是说,相信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来自他自己,因而凭它们而配上天堂的人,就在违背信之良善和真理而行事和思考。因为信之真理,即真理本身就是:主是进行争战的那一位。那时,他因违背信之真理行事和思考,故将主的东西从主那里夺走,并据为己有;或也可说,把自己置于主的位置,由此将来自地狱的东西置于自己里面。正因如此,这种人渴望在天上成为大的,或最大的;也正因如此,他们错误地以为主与地狱争战是为了可以成为最大的。人的自我就具有这些幻想,这些幻想看似真理,其实恰恰相反。
主降世是为了成为公义,并且唯独祂是公义,先知们也预言了这一点。因此,甚至在祂降临之前就能知道这一点,还能知道祂只有通过被一切邪恶和一切地狱试探,以及对它们所赢得的胜利才能成为公义。如耶利米书:
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6)
同一先知书:
在那些日子、那时候,我必为大卫使公义的苗裔长起来,祂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那些日子,犹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这就是他们将要称呼祂的: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33:15, 16)
以赛亚书:
祂见无人,竟无一人代求,甚为诧异;祂的膀臂就为祂施行拯救,祂的公义扶持祂。祂穿上公义为铠甲,将拯救的头盔戴在头上。(以赛亚书59:16-17; 尤其参看63:3, 5)
“祂的膀臂”表示祂自己的能力。正因唯独主是公义,所以耶利米书 (31:23; 50:7)也提到“公义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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